(连加埔)近日,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首次通过“云庭审”平台,远程开庭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4年10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林某在住所处饮用家酿红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外出,在行驶至某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3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悉,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宣判,全程“一站式”办理,用时不到6小时。庭审前,法官充分征询了公诉人、被告人意见,决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并依托驻大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实现首次线上审理。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同时通过“云庭审”平台连线并充分、有效发表意见,庭审过程程序规范、完整顺畅、严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