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是长江溯流入赣第一县,拥有长江岸线46.5公里,占长江江西段岸线总长的三分之一,肩负着“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的重大使命。 彭泽县检察院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引领,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监督工作,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走细。
以健全机制为基础,推动司法协作深度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检察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联合九江彭泽海事处、县水利局、港口航运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彭泽派出所等部门,建立服务长江彭泽段港口航运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党建共建协议,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格局,促进水域共保联治。 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望江县、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四地河长办,签订《关于建立涉长江中下游流域保护跨区域“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跨省联动,加强涉水问题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办案协作,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以品牌赋能司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结合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和彭泽县域特点,持续打造护航“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检察特色品牌,将“春江如练 与鹿同行”文化品牌融入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构建党建引领、惩治犯罪、系统治理、公益联动、多方参与、生态修复“六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融合“党建+品牌”力量,不断激发法律监督活力。 该院与县公安局水上分局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江调研,与海事、港航、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河湖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监督行动3次,开展长江非法捕捞“渔政亮剑”,整治违规垂钓专项行动10次。 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长江及其岸线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以专项行动带动行业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监督,着力消除污染长江水体的各项安全隐患。 如在办理“环保赣江行”案件线索时,该院针对马湖堤长江排水口的问题,扩大办案范围,发现在马湖堤上游1公里附近,某公司违法向雨水河道排放污水。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立废水沉淀池1个,清理了雨水河道,铺设草坪进行护坡绿化,消除了污染长江水体的安全隐患。
以为民服务为导向,全面推进长江保护走深走实。把为民服务作为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的“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诉求。在办理涉长江案件时,广泛适用检察公开听证,将听证席搬到群众家门口。 如在办理地下水资源保护案件时,针对特种行业用水规范、违规抽取地下水行为监管等问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县相关乡镇和部门代表现场参加听证。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该院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职,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