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骑摩托车违规进入高速路还逆行,与直行的小型新能源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不幸身亡。近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事故案例调查结果,在此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骑行无牌摩托车在高速路上逆行等违法行为,小型新能源客车驾驶人存在开车时使用手机、穿拖鞋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4年8月11日05时15分许,陈某文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违规进入海口绕城高速公路逆向行驶,与王某蒋驾驶的琼ADSI4**号小型新能源客车直行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陈某文受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于8月12日不幸离世。
事故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事故发生后,民警经全面细致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多方面证据证实:陈某文无证驾驶且逆向行驶于高速公路,是事故主要原因;王某蒋开车时存在使用手机、穿拖鞋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事故次要原因。
因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最终认定陈某文承担主要责任,王某蒋承担次要责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无证驾驶缺乏上路资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违背正常流向,易引发正面碰撞,后果严重。开车用手机会分散注意力,穿拖鞋可能影响操控交通安全无小事,大家出行务必严格遵守法规,摒弃各类陋习,集中精力驾驶,莫让疏忽酿悲剧,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