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玉门市委政法委始终坚持“扶危济困、应救必救”的原则,准确适用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严格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不断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监管力度,真正使司法救助“救”在急需处,“助”在群众心坎里。今年以来,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53.02万元,共救助案件6件8人。
严把关口,公正评议救助案件。组织政法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酒泉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于拟申请救助的案件,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集中评议,深入剖析,确定是否救助和救助标准,确保司法救助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简化流程,高效高质实施救助。建立案件受理、审查、审批等“一站式”工作流程,同步加快政法各单位对当事人提交申请、审查、上报以及市委政法委对案件材料审核、对案件初审决审的速度,最大程度缩短拟救助案件办理时限。
强化跟踪,助推救助工作实效。建立资金发放“事前审核、事后监督”机制,协同纪检部门保障司法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对资金的到位率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有效。对已办结的救助案件实施“一案一档”管理,督促办案部门定期开展回访调查,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玉门市委政法委将加强与同级部门的协同配合,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多元救助格局,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加强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对部分涉案金额大、当事人特别困难等情形的案件,启动上下联动救助模式,提高救助额度,有效帮扶救助对象。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1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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