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在十一届市委巡察中,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发现问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练好发现问题“内家功”。按照“打铁的人要成为铁打的人”的要求,各巡察组强化巡察专业知识学习,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会、巡察业务集中培训会、巡察组学习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学深悟透巡察工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巡察工作流程,在边学边干中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强化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练就过硬政治本领。针对被巡察单位职责不同、问题表现形式各异等特点,学习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知识,熟悉掌握被巡察单位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对巡察中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廉政风险点等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发现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的能力。
打好发现问题“组合拳”。坚持多措并举与守正创新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谈话了解、查看资料、实地调研、专项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方面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察看是否通过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凝心聚力抓落实。是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同时把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调阅台账资料等,在发现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着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把发现问题“质量关”。始终严格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开展巡察,坚决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坚持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底稿,底稿中每一个问题的提出,均有途径、来源和概述。底稿中所涉及的重要、典型问题和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均有概要描述,有支撑材料,精准“画像”,做到巡察发现的问题有迹可循;坚持组务会集体研究制度,对报告中的每一个问题反复推敲、精准归类,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的情况,确保巡察报告的质量。(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