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热心肠 巧解“千千结”
——记福安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李财兴
□记者 王淇锋
在福安市司法局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里,一张会议桌几乎占满了整个空间,环顾四周,墙上一面面群众赠予的锦旗格外醒目。
“这面锦旗是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刚成立不久,我们化解一起欠薪纠纷,为外地工人追回1万多元的欠薪,当事人为表达谢意亲自送来的。”李财兴指着一面印有“心系百姓,调解有方”的锦旗介绍道。
李财兴是福安市司法局派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拥有19年调解经验,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30余件,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省司法厅评定为“一级人民调解员”。
因热心公益与调解结缘
2005年,李财兴受公司委派,到广东东莞负责电机电器销售。怀揣着为社会和谐尽一份微薄之力的热心,李财兴成为东莞长安文化志愿者队队长,经常受社区邀请参与居民矛盾调解,从此与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回忆参与调解的第一起矛盾纠纷,李财兴至今印象深刻。“当时有一对情侣,在东莞打工期间未婚生育,分手后因经济问题发生争执,且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通过调解,虽然解决他们的经济纠纷,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李财兴说。几天后,他通过电话向当地社区了解后续情况时,得知双方都已离开东莞,且未留下联系方式,孩子的去向也无从得知,这让他感到非常遗憾。
从那以后,李财兴希望自己将来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为此,李财兴自学各类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并虚心向有经验的人请教,还利用休息时间走街串户,了解乡约民俗以便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更好地运用。
“调解工作和志愿者一样,都是在做公益。”2016年,李财兴和几位朋友成立福安市职工志愿者协会。近10年来,共参加志愿者活动1500多场,志愿服务时数达近4000小时,被授予“福建省五星级志愿者”“福安市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最美志愿者”“东莞市最美文化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在李财兴的足迹所至之处,哪里有志愿公益事业,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哪里有纠纷矛盾,哪里就有他和风细雨的调解。
探索总结“六步调解法”
2020年,福安市司法局派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成立,李财兴因丰富的调解经验被聘为专职调解员。成为专职调解员后,李财兴更加注重调解理论知识与调解工作技巧的潜心钻研。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融入“无讼文化”的核心理念,探索总结出与基层实际相契合、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六步调解法”:“查、理、谈、谋、固、回”。
“在调解工作的实践中,要求新创新、与时俱进、大胆尝试,才能更好地推动双方达成共识。”李财兴介绍,在一起因劝架而产生的矛盾案件中,当事人王某向刘某道歉后,刘某虽接受道歉,但要求王某赔偿1万元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这一要求遭到王某拒绝。
李财兴通过与刘某交谈得知,其主观上不是要赔钱或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不让对方赔钱心理上又觉得委屈。因此,李财兴提出一个创新方案,由王某支付1万元作为助学、助老公益基金捐款,以双方名义汇入相关机构对公账户。这一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由福安市委政法委牵头,汇聚当地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力量,在宁德市首创“公法诉调联动”机制,给调解协议安上“司法确认”的保险锁,让其具备强制执行力。
“城南街道下辖6个社区(村),近年来,随着辖区流动人口增多,当地矛盾纠纷频发。‘公法诉调联动’机制的推行,大大提升了调解的成功率。”李财兴说。
做好调解“后半篇文章”
“我好好的手机掉地上,是你们碾坏的,必须要赔偿我”“我是正常行驶,是你东西没有保管到位”……
今年7月27日,刘某在骑电动车过程中,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不慎滑落地上,后方公交车司机因来不及避让,导致手机被碾碎。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找到矛盾症结后,李财兴为双方斟上一杯坦洋工夫茶,平复他们的情绪,并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刘某手机保管不当,应承担部分责任;公交车司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补偿刘某部分损失。在茶香四溢的氛围里,双方对该方案均表示满意,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在后续的回访中,双方当事人均给出满意评价。
李财兴始终坚持做好调解工作“后半篇文章”,定期对调解案件回头看,定期对调解象进行回访,确保调解协议得以及时履行,确保人与人之间信任可以重建。
“做好新时代的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要进百家门、听百家言、解百家忧,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这是李财兴在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时常说的一句话。2020年以来,福安市司法局累计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11场,李财兴均受邀给调解员授课,他毫无保留地向参训调解员分享独特且实用的调解技巧、注意事项等,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总体调解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