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内所有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该院调查发现,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如:某乡镇某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周围杂草丛生,存在人工湿地干涸严重、出水浑浊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实际作用,容易造成土壤污染和周边生态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公益诉讼办案回访 该院及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县有关单位、乡镇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就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与维护达成共识。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履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维护,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最大效益。 会后,该院依法向县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采取措施,对案涉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的日常监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9月底,该院联合县人大监司委,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辖区内60余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县行政主管单位建立了长效管控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