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形成了“以市带县、市县一体”的良好监督体系。
坚持统筹部署,任务谋划更加科学。以市县党委换届为契机,一体谋划制定新一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强化市级统筹功能,综合考虑市级及各县(市、区)实际,对巡察轮次、对象和组织方式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市县巡察“一盘棋”格局。统筹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对国资国企、群团组织、政府经济部门、教育系统、工(农)业园区、医疗卫生系统、政法系统7个板块同步开展常规巡察,切实增强巡察全覆盖实效。制定《吴忠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流程(试行)》,梳理形成对村(社区)巡察监督重点清单,统筹县(市、区)开展“推磨式”交叉直巡,不断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质效。结合市县巡察任务推进情况,第九轮巡察高站位部署对利通区纪委监委机关、利通区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巡察监督无死角。
坚持常态长效,指导督导更加有力。持续加强衔接协调和服务保障,建立常态化上下联动和定期会商工作等机制,切实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提升。每轮巡察期间,市级巡察组常态化分工指导县级巡察组,及时沟通巡察监督重点及同步巡察情况,深入查找市县系统性、领域性问题,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制定《吴忠市委巡察机构调研督导工作办法》,巡察办领导班子分别结对联系县(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展、督促落实责任、会商解决难题。同时,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围绕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难点面对面座谈交流,点对点分析问题,营造了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目标导向,整改责任更加压实。注重强化“后半篇文章”的统筹联动,以市带县整体提升标本兼治实效。市县同步推行“双反馈三通报”机制,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双反馈”,同步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针对整改监督薄弱环节,分别完善日常监督机制,确保整改监督工作实现流程化、标准化、制度化。市县巡察机构已常态化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联审、到被巡察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巡察整改监督闭环已经形成,整改成效明显提升。
坚持强基固本,基础建设更加完善。坚持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格局的坚强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对市级现有巡察制度进行大起底、大完善,修订制定主体框架、实务操作、协调机制、自身建设4大类47项巡察制度,使市县巡察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加强队伍建设,督促5个县(市、区)巡察机构增配事业编制干部,高标准建设巡察“人才库”,增加专职和兼职巡察人员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用好巡察单机系统和巡视巡察网络平台,提高现场巡察工作效率,市县巡察机构基本建成巡察基础数据库,实现机构人员、全覆盖任务、监督成果、制度规范等基础数据上下贯通。(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