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现在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近日,在漳州市平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据悉,该案从接警到宣判,仅用时42个小时。
今年以来,针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案件特点,平和法院交通庭主动作为,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共同研究探索“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依托“漳州110”执法办法经验优势,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案件,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周期等方式,在48小时内快速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在保证公开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有效压缩案件办理周期,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公平正义“加速到达”。(平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