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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诉前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伊良果)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涉老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既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又从根本上解决了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做到便民利民。

  2024年5月23日,年近七旬的刘某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建阳区嘉禾大道与同车道许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许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10月11日,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刘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万余元。

  建阳法院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对于赔偿数额仍存争议。考虑到刘某年纪较大且经济困难, 调解员通过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围绕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与双方细致沟通,对证据材料、实际损失情况逐一分析,并初步计算出因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

  经过充分释法析理后,许某要求刘某赔偿2万元,刘某表示同意,但希望能分期付款。调解员将该情况反馈后,许某表示不愿意分期,并提出一次性赔偿1.8万元的方案。最终,刘某当场结清全部赔偿款,许某撤回立案申请,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司法暖人心。建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inganjianshe_1115/49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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