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鲍娜军)《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条例》精神,11月15日,省法学会联合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举办河北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石家庄专场暨《条例》专题培训会。省法学会和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石家庄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省宣传文化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马一超围绕《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立法经过、框架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政法系统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乡镇政法委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推进《条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要自觉做落实《条例》的践行者,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社会治安总体防控、社会风险防控、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要自觉做运用《条例》的示范者,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评价、“两书一函”等工作抓手的作用,提高各级各部门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平安石家庄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