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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购商品、点外卖的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可能会在包装内发现写有“好评返现”字样的小卡片,这种花小钱换取“好评”、吸引消费者的方式靠谱吗?在发现这一问题后,检察官依法进行了监督。
办案人:王嘉诗
职务: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今年3月,我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调查发现,沈河区内10余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商品中夹带“好评返现”卡,卡片内容一般为“全五星晒图好评+当天订单截图送微信红包”“添加好友领取红包”等文字及微信二维码图片。添加好友后,商家根据平台好评截图发微信红包。
我们咨询“益心为公”志愿者得知,经营者通过“好评返现”的形式,诱惑消费者作出好评,容易误导消费者作出夸大或虚假的评价,导致消费者不能从用户评价中获取关于商品的真实判断,增加消费者选择与之交易的几率,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经请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我院正式立案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好评返现”行为予以规制,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整治工作,向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案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销毁“好评返现”卡片,对商家进行教育、告诫、引导,营造公平竞争秩序。
为确保监督质效,我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网络下单“回头看”,案涉商家不再夹带“好评返现”卡,已经完成整改。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商品中夹带“好评返现”卡片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的互动行为本质上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我院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走进相关案涉企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消除经营风险。
“检察官帮助我们找出经营风险,我们一定守法经营,欢迎这样的检察护企活动。”案涉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作出书面承诺。
检察官提醒,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各类经营主体应更加规范运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共同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