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三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以“专业规范、协同发展——刑事诉讼法修改暨刑事辩护新发展”为主题,围绕“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与规范”“刑事诉讼法修改”两个主题设置了研讨交流、主旨发言、专题讲座等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知名院校,京津冀三地律师行业400余人参加会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卫表示,一要进一步完善检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制约监督,健全公开、透明、畅通的会商机制。二要健全服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机制。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审查办理律师控告案件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工作。利用科技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的履职便利。三要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又规范透明、制约监督的工作关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指出,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营造理性和谐的控辩审三方关系。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推进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对刑事诉讼法修改提出要注重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工作机制,提出要重点提升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技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执业纪律教育。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要义。二要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应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新形势新问题。要善于利用北京教育、科研、人才优势,开展对新型犯罪、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要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改,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要加强对外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刑事辩护理论研究水平。三要坚守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刑事辩护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辩护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辩护律师的职业素养;要通过刑事辩护传播法治理念,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图/北京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