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以下简称石景山公安分局)持续强化社区基础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滚动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防骗防盗宣传,全面夯实首都社会安全稳定基础。针对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单位承租住房供本单位职工居住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集中出租住房不符合治安管理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等出租房屋6类违反治安管理常见问题,石景山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
11月3日,石景山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检查时,发现一出租房屋缺乏安全设施,且未及时整改,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房屋出租人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1月5日,石景山公安分局苹果园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房屋以短租形式进行违规出租,公安机关依法对短租房经营人处以行政款处罚。
11月7日,石景山公安分局八宝山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检查时,发现一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石景山公安分局提醒,请房主合法出租房屋,按照规定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住房、租住人员身份等信息。同时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避免房屋内窝住违法犯罪人员,或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切勿只租不管。
租户在租房前签订正规租赁合同,明确责任义务,避免引发纠纷。同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房主和有关部门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注意预防安全隐患,做到水电气热不乱改、电动车不进楼、屋内物品不损坏等。如发现屋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请及时告知房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中介公司认真履责,主动提醒房主及租户进行信息申报、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规约,并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使用情况检查、人员信息情况核查等工作,共同维护良好出租房屋管理秩序。
图/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