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辉 饶文星)“何法官,调解书已经收到,感谢何法官。”近日,石鼓区法院何法官收到一条感谢短信。该案件系层层转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以调解结案。 2024年8月,李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湖南某公司要求支付保温工程款17万元。立案后,承办法官何小彦发现案涉合同并非李某与湖南某公司签订,合同相对方为罗某,依法追加了罗某为第三人。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官发现该案像是蚕茧,涉及多层转包。案涉工程系湖南某公司转包给邓某,邓某再转包给罗某,罗某再将其中保温项目分包给李某。按照程序,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要将每一个转包人列为第三人,查明欠付工程款的范围,但由此而带来的后果是审理时间拉长、司法资源压缩、当事人权益延迟。考虑到案涉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湖南某公司仅对超出合同价款范围的工程款提出异议,罗某仅以未收到工程款作“背靠背”条款(指以第三方业主支付款项作为付款前提)抗辩,而李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已经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案涉工程。 在抽丝剥茧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对当事人做了大量释法说理工作,掌握三方诉求并做好安抚工作后,果断从微信沟通、电话调解调整为“面对面”沟通,通过努力三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终于达成一致,湖南某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一步让利,第三人罗某承担合同范围之外的部分责任,李某自愿放弃利息部分,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我们能做的,就是让市场环境更加诚信,更加公平。最终双方能够化干戈为玉帛,也让司法资源能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我花再多的时间也值得。”事后何法官这样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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