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汀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双方因网购手机引发纠纷,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此前,赖某在小红书发布信息称自己是专卖华为手机的厂家,因吴某正好有购买手机的需求,于是通过小红书线上联系,双方互加微信沟通。2023年10月,吴某分别从赖某处下单两台华为手机,标价分别为15750元、15000元,吴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方式向赖某支付了货款。付款后,赖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吴某遂与赖某协商退款,赖某同意退款,但此后当吴某向赖询问退款流程时,赖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吴某诉至法院。
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鉴于赖某的住所地在外地,在与双方沟通协调后,决定通过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在线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释法说理,赖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拖欠退款”行为有违诚信原则。
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赖某欠吴某货款30750元可分期返还,至2024年7月还清。(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