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采用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支付令”解纷新模式,通过生效裁决的指引,辅之以支付令督促程序等一体联动方式,成功化解一批40余件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群体性纠纷。 王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与瑞昌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在2022年12月份交付房屋,同时明确约定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该公司直到2023年4月才通知业主交付房屋,已造成逾期交付的客观事实。为此,王某某等购房者诉至法院,诉请该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该系列案件诉讼请求基本一致,虽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涉及人数较多、诉求迫切,瑞昌市法院经深入研判分析案情后,通过“法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多元联动调解方式,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2件案件作为示范诉讼,及时作出一审裁判,经二审审理予以维持。判决生效后,瑞昌市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诉讼代表及代理人开展调解工作,双方认定逾期交房的具体违约金数额,为此法院积极引导原告业主申请法院出具支付令。收到业主的支付令申请书,法院审查后及时向瑞昌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和送达支付令。目前,该批案件支付令十五天异议期已届满生效,被告瑞昌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明确表示不提异议且已进入请款审批流程,大部分业主的违约金赔偿款已经支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