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一方百姓,促一方发展。东莞市检察机关始终与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同心同向,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东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20日,东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丙友一行会同河长办工作人员对辖区河流开展巡查工作。
检察护企:服务打造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东莞市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滨海湾新区建设等系列措施,参与构建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推动法治保护制度化。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捍卫金融安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好护企“共答题”。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高质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今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已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7件260人。建立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协同保护机制,与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科技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健全公检法常态化联络机制。探索搭建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依托驻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滨海湾新区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点)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履职。
检护民生: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持续加强特定群体特定领域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省外检察机关联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跨区域协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监督,督促违规行为全部整改。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号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着力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为期8个月的污染环境犯罪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对移送的涉刑案件开展逐案核查,及时跟踪监督。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重点整治船舶污染、城乡黑臭水体污染、河湖“四乱”、农业养殖污染等问题。持续推动“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推动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验收整改,保护涉水库资源19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东莞市检察机关派出人员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工作方案》,在镇街(园区)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按照“定期驻+按需驻”的方式,“一站式”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东莞市检察机关已与32个镇街(园区)综治中心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累计开展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工作180余次。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
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深度和精准度。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工作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有力推进危险驾驶、盗窃、新型网络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发犯罪行为的综合治理,全市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和盗窃案件数据明显下降。分析比对近三年的交通信息数据,针对驾驶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水平。
健全公益保护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推进“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邀请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协力治理城市公园噪声污染,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可感可触可知,竭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