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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优质司法服务赋能 “百千万工程”添彩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强化新材料、清洁能源、智能卫浴、生物医药、现代食品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涉恒洁、箭牌、九牧等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862件,审结涉假冒品牌犯罪案件7件,聚力服务好发展新质生产力;丰富“生态司法+”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运用“田间法庭”“村头调解”方式“融入式”解纷,今年以来,潮州市10个人民法庭共调撤案件1234件,调撤率达43.84%……

  法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后盾,始终与潮州市的发展步伐紧密相连。随着全省不断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潮州法院以一个个强有力措施,在护航产业发展、强化生态司法保护、推动乡村振兴等多维度持续发力,为潮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法治活水”,以优质司法服务为“百千万工程”赋能添彩。

  

  潮安法院文祠法庭送法进茶园

  

  湘桥法院古城旅游巡回法庭在牌坊街举办“平安古城”主题普法活动

  找准保障特色产业着力点 护航产业发展

  11月8日,湘桥法院古城旅游巡回法庭在牌坊街举办“平安古城”主题普法活动。现场,针对游客、市民提出的问题,湘桥法院法官结合实际案例耐心解答,深入浅出地讲解旅游消费中的注意事项。

  此前,湘桥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游客在潮州古城与“孙悟空”合影被强索付费等涉旅游消费纠纷。为妥善调解各类涉文化保护、旅游消费纠纷,湘桥法院进一步发挥古城旅游巡回法庭功能,探索以“司法+旅游”服务模式,服务打造“中心城区”,护航“百千万工程”建设。

  县域要强,发展产业是关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年来,潮州法院以靶向性护航特色产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潮州陶瓷薪火不断,千年相传。为共同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潮州中院联合福建泉州中院、江西景德镇中院签订《地理标志(陶瓷)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共建全国首个跨省陶瓷类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三方通过构建法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发展、跨域协同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携手共同守好瓷器“中国名片”。枫溪法院也在审理涉陶瓷行业纠纷案件中,运用“以讼止讼类案调解法”,把具有代表性的生效裁判案例作为开展调解的工作指引,助推枫溪陶瓷品牌高质量发展。

  加强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同样是法院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的重要措施。其中,潮州中院“创新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机制”获潮州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立项,积极推动潮安法院与杭州西湖法院建立健全全省首个跨省茗茶协作保护机制。并且,潮安法院还与杭州西湖法院、安徽祁门法院等五家法院共同签约成立了“中国名茶品牌司法保护联盟”。

  今年8月,潮安法院还在潮州市茶农协会成立“凤凰山茶旅巡回法庭”,同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10条措施》,从涉茶纠纷治理、服务茶旅产业发展、助力提升茶品牌效应三大方面,健全完善“凤凰单丛(枞)茶”全链条司法保护机制,为区域凤凰单丛产业特色经济发展、乡村产业振兴、茶旅走廊打造注入司法“新动能”。

  在深耕“海洋牧场”之路上,饶平法院亦有保“鲜”良方。聚焦“临港新城”精准发力,饶平法院汫洲法庭建立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指导体系,为大蚝、紫菜等特色水产品企业量身定制法律风险提示。同时,汫洲法庭坚持“小案不小办”,以“小法庭”服务“大发展”的理念,找准保障当地特色产业为着力点,护航辖区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据统计,2024年来,汫洲法庭诉前调解案件41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达94.74%;成功化解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9件,其中涉水产品15件,纠纷化解率54.17%。

  

  饶平法院发出潮州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令。

  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呵护绿美潮州

  “百千万工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如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为“百千万工程”添彩?潮州法院织密织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境资源审判,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

  “现告知你应当履行替代性补植复绿的义务,与饶平县林科所联系,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按照补植复绿的约定完成复绿补植义务。”今年8月初,潮州中院、饶平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该市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碳汇司法实践基地”旁,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观摩旁听一宗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庭审。

  现场,饶平法院发出潮州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令,9名被告人现场补植复绿。在代表们的见证下,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他们通过亲手种植绿化,进行司法生态修复,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意义和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有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构建“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格局”,潮州法院持续用力。在依法审理詹某文非法屠宰销售生猪案中,潮州中院发现部分偏远地区未经定点私自经营生猪屠宰场行为仍时有发生,故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场选址、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现场执法能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屠宰销售生猪行为等建议。

  潮州法院还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设立4家“森林法官”工作室,有效整合潮州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资源,构建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生态修复治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平台。

  日前,潮安法院联合文祠镇政府在文祠镇河塘村成立“生态修复碳汇林司法实践基地”。潮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生态修复碳汇林司法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强化司法行政衔接配合,完善“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在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票作为替代性修复方式,在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上下功夫,全力构建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新格局,为推进潮安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屏障蓄力赋能。

  

  “合力帮‘浮’ 你我同行”乡村市集暨法治宣传活动在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井里村启动

  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肖某与某不锈钢制品厂在法庭干警和村调解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由肖某分期付还某不锈钢制品厂货款698207.7元,潮安法院浮洋法庭联村调解工作站首宗调解案件取得成功。

  今年10月,为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潮安法院与金石镇人民政府联合签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潮安法院浮洋人民法庭金石镇人民政府联村调解工作站”,通过“法院派员指导+村调解员、驻村律师调解”方式,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现源头预防、就地化解。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保障,建设法治乡村更是落实“百千万工程”的一大举措。“潮州两级法院坚持强基导向,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优化乡村司法服务供给上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潮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其中,潮州中院第二党支部与湘桥区铁铺镇尚书村结对共建,以开展清脏治乱、慰问帮扶、普法宣传等方式,助推“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培育。潮安法院在浮洋法庭设立了少年法庭,成为全省首个在人民法庭以加挂牌子方式设立的少年法庭,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了全国首个非遗保护调解中心,护航潮州非遗文化。这些措施,为服务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1月初,潮州中院联合潮州市委统战部等单位在潮安区浮洋镇井里村开展“合力帮‘浮’ 你我同行”乡村市集暨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搭建市集平台,为浮洋乡亲送去法治宣传,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浮洋镇“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针对“百千万工程”镇街风貌提升及“两违”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法官现场举办服务乡村振兴普法宣传讲座,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阐释“两违”的定义、危害、如何整治及农村自建房等相关问题,增强浮洋干群法治意识,为浮洋镇“两违”整治行动开展和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律指导。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做优司法服务,赋能‘百千万工程’,为潮州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强大动能注入法治力量。”潮州中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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