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点——
以点带面,高质效办案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荔涵 李丽琴
如何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同时,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这是每个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干警都会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城厢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综合施策,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点,切实把“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平安莆田”“法治莆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以个案办理促社会治理
“作为基层办案干警,就是要在日常执法司法办案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全流程监督。我认为,法律监督与高质效办案是相辅相成的。办案高质量是基本要求。”城厢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徐晋雄说。
2023年6月,在办理某门诊部医生林某贩卖毒品案的过程中,城厢区检察院严格区分“毒品”与“药品”的法律界限,强化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定罪准确、罪责相当。
同时,该院坚决贯彻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要求,与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协作,推进邮寄行业“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有效遏制了新型毒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的势头。
此外,该院通过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职能衔接,有序流转案件线索,推进区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门诊部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项检查行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律监督,实现了从个案规范办案到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层次转变。该案被评为福建省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优秀案例。
以个案监督促类案规范
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城厢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个案办理推进类案监督,以点带面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效能。
2023年11月,城厢区检察院在办理系列醉驾案件时,发现有人专门雇人醉驾后提供线索给涉刑人员举报、以争取立功减刑的线索,最终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监督立案5件5人,以涉嫌妨害作证罪追捕追诉4件5人,均已获生效判决确认;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1人,法院审理后不予认定立功,依法改判加重刑罚;移送涉公职人员线索2条,从而促进类案治理和立功线索来源的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刑事检察工作不仅要追求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还要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徐晋雄表示。城厢区检察院积极运用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政策,引导当事人认罪服法,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依托检察履职,分析类案犯罪。
2023年11月,在开展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专项活动中,该院围绕规范办理涉毒洗钱案件,与公安部门共同分析类案特点、总结实践经验,联合制定《涉毒洗钱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试行)》,被上级检察院转发各级刑检部门学习借鉴,经验做法被写入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