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三字诀” 探寻“最优解”
——福州长乐法院全力提升金融案件执行质效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伟
金融纠纷案件的执行不仅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重点,也是一大难点。如何提升金融案件执行质效,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品质榕法”提升工程部署,在前期走访金融机构梳理重难点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念好“快、刚、联”“三字诀”,探寻金融案件执行“最优解”。
突出“快”
长乐法院依托福州金融审执中心及该院执行服务中心,确保案件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加快金融执行案件的立案登记、执行保全等工作,实现金融案件执行“三优先”(即“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同时,成立两个金融案件执行专门团队,配备6名执行干警,强化对金融执行案件的专业化管理。完善金融案件团队工作机制,构建前后端快速流转、紧密衔接、协同配合的案件办理框架。建立“执行立案-财产查控-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实现复杂案件精准执行,简易案件快速执行,确保关键节点提速增效。
今年来,该院新收金融执行案件961件,申请标的额约27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近10亿元。
体现“刚”
长乐法院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综合运用查、封、冻、扣等手段,采取纳失、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最大限度推进应执快执。
该院还常态化开展拘留行动,精准打击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金融案件被执行人,强力推动案件执行到位,并定期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执行悬赏令,巩固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长乐法院共出警700余人次,拘留拘传到位金融案件被执行人56人,腾空金融案件房产65套、厂房10处。同时,加快财产处置速度,全年拍卖量超1000件,成交金额近6亿元。
紧扣“联”
11月26日上午,长乐法院举行金融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发放执行案款6834万元。
这是长乐法院优化“执破融合”,提升金融案件执行质效的成果之一。“执破融合”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是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有力抓手。
长乐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参与辖区政府化解金融不良风险协调会。针对今年辖区金融不良率上升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在加快执行清收的基础上,通过“执破融合”机制,清理僵尸企业,移送金融破产案件56件,涉及金融债权近3亿元,助力金融不良债权核销。
同时,该院依托辖区政府招商优势,优化不良资产配置,创新探索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受偿率。深化内部联动,加大执行与破产办理等审判业务部门的紧密协作,纵深推进“执破融合”,加快化解金融不良风险。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