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向被告人冯某林发出上饶市首份“耕地保护令”,全力维护基本农田安全。 冯某林作为某村小组长,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将本村部分基本农田改造成鱼塘。经鉴定,冯某林非法占用耕地面积7.34亩,其中基本农田7.25亩,涉案耕地损害程度已达重度。 在庭审中,冯某林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自愿签署“耕地保护承诺书”。同时,其家属也提供了案涉地回填复垦的相关材料。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冯某林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为全方位保护耕地安全,法院向冯某林发出“耕地保护令”,要求其自觉履行耕地保护义务。在缓刑考验期内,冯某林须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制止并举报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并对该案被毁基本农田开展持续性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