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数字检察战略以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路径,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运用”的工作思路,致力构建智慧检务新生态。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夯实档案数字化“基座”,加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在数字检察战略的指引下,湘西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应用,研发了“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法律监督模型”并成功上架全国库,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推广运用。以数据为驱动,以科技为支撑,湘西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探索数字检察应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改革的思维从前瞻认识上“破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数字化改革,尤其需要解决思想认识层面的问题。 数字检察是一项国家战略。当前,社会已经由信息时代进入数字时代,为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发轫于新时代科技革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促进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数字检察,就被挖掘了出来。被确定为“战略”以来,数字检察“崭露头角”,大放异彩,越来越成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越来越成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 数字检察是一场理念变革。数字检察囊括了“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检察监督智能化”“法律监督数字化”等检察新元素,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极大地促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我管’促‘都管’”“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 数字检察是一次履职颠覆。数字检察将法律监督由单维改为多维,将监督融于检察办案中,将条块分割的治理结构变为一轴多元的共治结构;检察机关的行动辐射至相关部门、行业,带动国家其他机关、社会力量协同投身于国家、社会治理的数字式转型,成为促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联合举动。数字检察战略实现了监督范围的突破和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达至穿透问题促治理的理想状态。 以共赢的觉悟从共建共治上“破局” 数字检察战略不是检察机关“独角戏”,而是推进共治“大合唱”,尤其需要打通内部、外部联系,推动形成合力。 在内部机制共建上寻求“共赢”。要完善“总对总”层面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政务数据与检察数据的有效共享机制,用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由检察大数据中心统一调用数据资源,供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开展日常检察监督使用。要建立“点对点”的数据资源共享渠道,由各省的检察大数据分中心进行对接,供本区域三级检察机关开展检察监督使用。要建立检察数据内部共享、质量检查机制,推动经批准允许检察数据实现跨省市区调用、共享,稳步提升检察数据质量。 在外部数据共享上寻求“共赢”。积极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允许检察机关通过数据接口主动调取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的办案数据。强化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中各方当事人、证人、律师沟通交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合作。助力健全数字规则体系,推动立法。积极主动融入数字湖南建设,全方位融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零距离”服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服务保障和促进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在推动社会共治上寻求“共赢”。遵循“小切口”原则,研发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抓紧建设智能化检察案例数据库,实现快捷检索、类案推送、结果比对、数据分析、裁判文书提取、办案瑕疵提示等智能化办案辅助。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措施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运用检察建议做好案件的后续文章,积极推进和参与社会治理。对于各方有争议并且有社会教育意义的案件,探索采取公开听证形式,争取“三个效果”最大化。 以创新的办法从落实见效上“破难” 创新是推动数字检察进步和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创新数字检察场景运用。从“有数据”到“用数据”,离不开对数据技术本身的解构,不断开发数据技术是发展数据治理的底座支撑。要坚持把“业务主导”摆在首要突出位置,立足司法办案实践,以检察业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支持和规范各级检察机关有序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工作。针对法律监督业务场景,合理设置监督研判规则,不断提升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准确率、精准度。加快模型上架到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做好应用案例、办案指引等文档编写工作,把各地的“好”模型列入业务条线的推广计划当中,扩大应用范围,实现模型推广和模型应用双加分。 推进数字监督能力建设。要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三年规划(2024-2026)》,按照全省“一盘棋”要求,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最高检部署和湖南数字检察发展实际,把未来几年要办好的事情、要研发的项目,规划、布局好。强化与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大数据应用分中心,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互用。将提升数字技能作为检察干警面向现代化、适应现代化和引领现代化的必备素质,增强数字思维、数字知识,强化数字实践,提升数字技能,积极培养和引进数字创新人才,加快形成成长成才、各展其能的培养、激励、竞争和使用机制。 强化数字检察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一体化的体制优势,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主抓,一盘棋推进。厘清相关政策,坚持能用实用会用好用的要求,统一一个标准,集成一批应用,展示一批成果,推送一批指引。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机制,重点对已经试点上线运行的检察大数据模型进行评估。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紧盯法律监督关键点、执法司法问题突出点、社会治理薄弱点、群众普遍关注点,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监督线索,推动类案治理、融合监督,努力把数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是回应数字化时代,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的战略之举。以现代化为目标、高质效为引领、数字化为基准,数字检察必将带给检察工作的是一种深层次、全域性的时空之变、格局之变和动能之变,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为推进数字湖南建设、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作者系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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