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检察院“硬实力”赋能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
让制假售假难逃“法”网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叶薇 高舒
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持续发力,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为建设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主力作用,以高质效履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加码。
“我认识到了我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我自愿认罪认罚。”今年8月,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庭审中,被告人许某华在庭上说道。
原来,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间,许某华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成立“某鞋业”公司,并雇佣多人租用厂房生产假冒品牌鞋对外销售。2022年8月18日,公安机关在许某华的工厂、仓库、店铺查获10000余双假冒品牌鞋,价值230余万元。
同期,连某某在明知许某华生产的是假冒品牌鞋的情况下,仍向其购进假冒品牌鞋后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涉案价值达80余万元。
明溪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对许某华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连某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许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70万元;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本案侵权对象为国际知名商标,品牌长期深受消费者信赖,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犯罪数额高达200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我们秉持对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平等保护,注重审查和发现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实现了对生产、销售环节上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承办该案的明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在这起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的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案件中,明溪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并监督立案,积极引导和补充侦查工作,在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同时,还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院调解,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均已得到圆满实现。
2023年6月,明溪县检察院率先在三明市基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归化新智创”知识产权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知识产权四大检察案件,开展“一案四查”,建立“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在办理柯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明溪县检察院通过综合履职,精准确定侵权作品数量5万余部和违法所得35万余元,深挖彻查盗版影视作品非法牟利的真相。2023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示范指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经济的活力。明溪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商框架协议》,重点从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强化专业互动等4个方向11个具体细化举措方面,对构建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专业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资源:
9月5日,明溪县检察院将“一己之力”升级为“合力之智”,联合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暂行办法》。此举加大了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破壁垒,构建共治格局,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质增效,打造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明溪样本”;
该院借助检企共建契机,选派7名检察官与企业进行“一对一”挂钩服务,特别是针对部分药企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仿制药品知识产权问题,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为其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普法回访中,检察官针对企业诉求,制作《企业各环节涉知识产权风险提示》进行普法宣传,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围绕企业在采购、研发、生产、销售、人事、财务等六个方面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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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企一策’,我们专门制定‘订单式’普法宣传提示手册,由检察官‘一对一’精准‘送法上门’,集中开展普法回访活动,实实在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明溪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在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进程中,共走访企业26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
创新无止境,保护知识产权更没有完成时。“检察官,我要举报有个网店销售假品牌球拍,数量还不少。”不久前,某运动品牌爱好者的来访又打破了明溪县检察院的宁静,“检察蓝”再一次“重拳出击”,踏上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征途,以公平正义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以“法”之名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