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秩序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各类交通参与人共同维护。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常常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甚至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导致被侵权人生活陷入困顿。及时、充分保障和救济被侵权人,是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中的首要关注点。
近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水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极大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被告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向水川镇方向行驶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后经鉴定,张某伤情评定为七级伤残。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将顾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顾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其住院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车辆维修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余元。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张某受伤严重,急需赔偿款用于进一步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释法析理、耐心劝导,秉承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又分别与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耐心引导他们说出真实想法,同时向他们释法析理,讲明利害,积极寻求矛盾纠纷“最优解”。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双方均同意不再对原告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并就伤残等级、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22万余元(已扣减垫付的医疗费 18000 元),张某也向顾某当庭返还其垫付的 7000 元医疗费,张某家人迫在眉睫的经济困难及时得到缓解,为张某进一步治疗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白银区人民法院水川法庭将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本案中,法官以“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人们看到在法律的威严之下,人性的温度依然可以熠熠生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
冬季道路状况复杂多变,安全出行至关重要。驾车出行前,务必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防冻液、轮胎、刹车等关键部位。热车时间不宜过短,确保发动机与各部件充分预热。行驶中,严格控制车速,保持车距,避免急加速、急刹车与急转弯。冰雪路面行车,要轻踩油门与刹车,缓打方向盘,若遇侧滑,应顺着侧滑方向轻调方向。
生命没有侥幸,驾车上路更要摒弃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驾驶摩托车上路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这样既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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