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我没想到,车都到四川了这事还能解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钧的努力下,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和解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族习惯,解法结、解事结更解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蓬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千里赴川解争端。
原来,陈某与深圳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深圳某公司需向陈某返还一辆越野车,期限届满后深圳某公司拒不返还,陈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当法院准备强制执行之际,却发现小汽车居然不翼而飞。
为了尽快兑现陈某胜诉权,法院几经打听收集线索,最终确定小汽车已经被“悄悄”转移到距广东千里之外的四川甘孜。
“走!我们去四川!”执行法官陈钧带领团队走上了千里寻车之路。
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车辆行踪不定、如何有效扣押运回?陈钧认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联系当地法院,日夜兼程带队奔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通过查阅监控、多方走访后,终于成功定位涉案车辆,但却发现该车辆已被多次转手,最后卖给了当地的藏族同胞多某。
沟通语言问题成为了陈钧最头疼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与多某沟通,陈钧主动与当地法院联系,寻求翻译帮助,并采取“背对背”的形式分别与多某和陈某进行沟通。
“车我是付了钱的,在我们这,牛羊买卖都是给钱就能拉走,为什么要扣车?”面对车辆被扣押,多某十分不理解。为解多某疑惑,陈钧法官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多某释明不返还车辆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一一分析,引导其换位思考。
“你是付了车款,但价格是远低于市场价,车辆也没办法过户,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陈钧耐心细致解释道。同时法官也向陈某说明现在车辆的情况、当地交易习惯。
“要把车运回广东也不容易,如果他真的需要,我可以转让给他。”陈某思考片刻后道。
陈钧紧抓突破口,继续对多某和陈某进行调解,寻找解心结最优解。起初多某态度消极不愿配合,经过陈钧的不懈努力,最终多某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陈某也乐于将车出售给多某,于是两人按照和解协议,多某当场支付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顺利和解。这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不仅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更展现民族团结的深厚情感。
“执”责在身,虽远必“行”。蓬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对较为困难的异地执行,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并积极与案件当事人、属地法院对接,有效推进案件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