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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若彤律师受邀做客BRTV《法治中国60′》,带您解读热点法律事件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郝若彤律师应邀做客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中国60'》栏目,担任特邀评论员。郝若彤律师在节目中就“私收客户购车款,4S店销售被刑拘”这一法律热点事件和“百年祖坟遭盗墓,警方介入调查”这一社会热点事件发表了专业解读,并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的剖析,提出了合理的法律建议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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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买车的人把钱交了车没有拿到,而收款的人卷钱跑路现在还自首了,对于公司来说现在处于依法处理的阶段。谁摊上这样的事估计都受不了。4S店的销售人员以优惠为幌子为诱饵让车主把钱打到她的个人账户上,销售人员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还是属于职务侵占罪?4S店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车主想维权的话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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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锟涵律所郝若彤律师表示:

  销售人员的行为更倾向于职务侵占罪而不是普通的诈骗罪。因为销售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客户把钱打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上,而这个钱本身应该是4S店来收取的,所以她把单位的钱占为己有而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是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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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销售人员拿走了钱但实际上她是以公司的名义跟客户签的合同,同时她引导客户,把钱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客户是按照她的指引来做的付款行为,客户是相信销售的行为代表的是公司,而销售所做的行为完全是属于表见代理的一种行为,客户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时4S店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就此案来说,销售人员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就等于公司给了她代理权,她的销售行为是代表公司的,她有这种代理权的外观。我们可以看到她在为公司做事,但她把钱卷走的行为并不是公司授意的,这就是说她实际是没有代理权的,但是客户认为她是公司的人员,她做的是公司的行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她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她有这种代理权的外观,让客户有这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她有代理权,同时客户也没有相对过失或者其他相对的一些行为的话表见代理是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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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祖坟对于我们的老百姓来说不只是一个陵墓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家族的传承,更不用说陵墓是从清朝传到现在的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在古代的时候掘墓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行为,我们把这种行为放到今天他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墓葬是源于清代,距离现在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是它还远够不上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的这些漏洞或者不足该怎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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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锟涵律所郝若彤律师表示:

  如今来看,这种行为虽然罪不至死但也是非常严重的一种刑事犯罪行为。盗掘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类价值的古文化遗产、古墓葬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这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一般会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实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多数人对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却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他们了解的并不多,甚至有时候当事人做了一些行为并不知道是犯罪行为,所以对于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是要大力且持续推进的。另外在政府这一方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加大力度,同时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这样或许可以减少相关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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