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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和准驾年龄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政策原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满足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驾驶出行需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订重点调整延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积极保障群众就业权益。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二是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明确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体检合格和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另外,为做好新旧规定的顺利衔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因年龄原因被注销驾驶证人员的驾驶资格恢复工作,保障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权益。

  公安部将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下发贯彻实施通知,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新部令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ga.tj.gov.cn/xxfb/zcjd/jg2/202501/t20250103_6823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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