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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满足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河北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450名,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市,岗位计划详见《河北省公安厅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河北省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即:1994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

  5.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应由用工单位、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一并落款、加盖印章;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之前”“之后”“之间”“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如有上述情况,不应在本次招聘中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7日9时至8月5日17时。

  2.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2时。

  3.报名系统链接: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线下报名。

  4.相关要求:报考者应按报名系统指引注册账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户口信息(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证件照片,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蓝底或者白底)。退役军人报考应上传退出现役证书照片,符合优先招聘情形的报考者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应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本人的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请勿报名。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报错误影响报考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报考者不需缴纳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报考者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本人报名账号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者应在8月5日17时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报名流程下载打印《报名表》,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对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名确认。

  (三)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进入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环节,于2025年8月6日至8月7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社会招聘信息专栏访问相关链接打印《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通知书》。

  1.时间地点: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于2025年8月8日至8月10日期间组织,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栾城区太行大街899号)开展。报考者本人具体入场日期、时间段以《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

  2.入场安排:报考者严格按照《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本人入场日期、时间段,凭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入场。

  3.验证登记:报考者入场后,在验证登记处核验身份信息,签署《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承诺书》,有序参加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评。

  4.身高测量标准:报考者光脚测量净身高,男性低于170厘米、女性低于160厘米为不合格。

  5.体能测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纵跳摸高(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可测2次)、1000米(男)/800米(女)跑(可测1次)共3个项目。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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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