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燕赵大地的怀抱中,白洋淀波光粼粼,芦苇摇曳。这片水乡泽国,不仅有着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更承载着一段波澜壮阔、气壮山河的红色历史——雁翎队的传奇故事。
1939年日军侵占新安县城后,强迫白洋淀猎户交出打野鸭的猎枪和大抬杆等武器。为了打击日本侵略者,中共新安县委组织水上猎户成立水上游击队。游击队以大抬杆为战斗武器,为防止浪花打湿枪膛内的火药,人们在信口处(点火处)插上一根雁翎。后来县委书记侯卓夫将这支队伍命名为雁翎队。从此,雁翎队的名字响彻冀中平原。雁翎队活跃在白洋淀的芦苇荡里,神出鬼没地打击日军过往的船只,袭击“扫荡”的日军,打击汉奸、伪军,在中国抗日战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42年,宋志毅担任安新县县长兼抗日游击大队队长。他率领安新县军民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以各种形式坚持斗争。雁翎队当时被誉为“水上神兵”,他们用木船、大抬杆多次沉重打击装备精良的日本汽船,创造了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以土胜洋的光辉战例。
图中左三为宋志毅
这些发生在芦苇荡里的红色传奇,后来被写入了《新儿女英雄传》《荷花淀》和《小兵张嘎》等文学作品中。这些作品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雁翎队英勇抗战的事迹,以及白洋淀地区军民鱼水情深的感人画面,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也在一代代中国人心中埋下了英雄的种子。
1952年,宋志毅以河北高院院长身份审理新中国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亲自在万众瞩目的公审大会上庄严宣读了枪决二犯的判决书。宋志毅在审理此案中,坚持依法审判、维护公正,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无私,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对我国法治建设意义深远。
如今,硝烟早已散去,白洋淀依旧宁静而美丽。但雁翎队的精神却永远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也烙印在河北法院人的心中。
2016年10月,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巡回法庭依淀因水而设,于2023年3月29日更名为白洋淀人民法庭。法庭集中管辖安新县涉淀区主要乡镇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旅游纠纷案件。法庭自设立以来,持续延伸审判职能,深化纠纷源头预防,以司法护航淀区基层社会治理与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白洋淀有360多平方公里的水域,有十几万的群众常年生活在水区。为坚持深化“三源共治”,满足水区群众和外来游客的司法需求,促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河北高院和雄安中院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7月,安新法院巡回审判船正式投入使用。
审判船取名“甘棠号”,审判船以实用、简洁为原则,集成立审执信息系统,连通法院专网,可实现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诉讼交费、指导调解、船上开庭、判后答疑、执行联动、普法宣传等一体化功能,大大便利了白洋淀水区群众诉讼。乘风破浪去办案,成为了白洋淀的新景致。这个“搬”上船的法庭,被淀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船上法庭”。
从雁翎队烽火中的坚守,到河北法院人新时代的践行,红色司法的血脉如淀水奔涌不息,永远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