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检察院以“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助力守护‘文化瑰宝’”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江西总站记者: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近年来,检察机关是如何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 罗军: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大力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以来,最高检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检察机关要积极、稳妥办理的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2022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支持检察机关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在各级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办案规模逐年稳健增长,办理的7起文物保护类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等单位持续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履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配合省人大开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深化协同治理,提升监督效能,做实做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新增法定领域,以法治之力共同守护文物、自然遗迹、红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等赣鄱文化瑰宝,取得了积极成效。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落实专项部署,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深化协作,努力推动形成人大支持、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推动江西文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西日报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如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更好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汪德庆:下一步,江西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引领办案实践,不断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案质效,为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做实做优高质效办案。坚持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谋划推进,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与规范性,全面查明公益损害事实、依法认定适格诉讼主体、准确界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办案。注重因案施策,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手段,梯次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努力办出高质效、影响大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 二是纵深推进专项监督。今年,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联合省住建厅、省文旅厅聚焦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已取得一定成效。接下来,将持续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以案促治,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及时总结专项监督成效,提炼推广经验做法,打造出有特色、可推广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路径。 三是持续深化协同共治。我省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点多面广,需要汇聚多方力量实现有效保护。要继续深化已建立的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化细化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的协作内容。深入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主动加强与高校、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单位合作,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