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非法寄递砗磲制品案,2人获刑。
案情简介
2017年,唐某成加盟琼海市潭门镇某快递营业点,运营期间招募员工唐某保从事快递运输工作。2人工作期间,明知砗磲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了赚取运费利润,仍揽收并打包、运输砗磲等国家保护动物制品,并利用快递平台寄出。
经查,案涉野生动物制品价值58620元。2020年至2023年间,两人因此赚取运费52588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成、唐某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其行为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对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10000 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8000 元的刑罚。
警示意义
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绝非儿戏,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唐某成二人为蝇头小利参与运输珍稀物种制品的行为,实际上成为了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帮凶。野生动植物保护没有旁观者,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助长非法贸易链条。快递物流行业作为现代商业的重要枢纽,从业人员必须认识到自身的特殊责任,对每一件经手的货物都要保持警惕,坚决对可疑物品说“不”。砗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真正的珍贵不在于其商品价值,更是在于其对于自然生态的关键作用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严厉惩处,彰显了我国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树立了法治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