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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构建“评、审、调”新型行政复议体系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正式成立全市首个以区长任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一举解决了以往复议工作中存在的单一部门办理、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通过创新构建“专家评审、双轨审查、全域调解”的新型行政复议体系,为区域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海珠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复议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区政府审理法定类型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同时,委员会下设咨询委员会,广泛吸纳政府部门业务骨干、专家教授及资深律师等20名专业人员。

  这一机制创新打破了以往复议工作由单一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通过多方力量协同参与、统筹全区行政复议重大事项决策与案件审理指导,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咨询委员会聚焦重大、疑难、新型及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形成“专业研判+科学决策”的办案模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办案质效。

  

  据悉,海珠区持续推进复议案前、案中、案后的“全过程调解”,将“应调尽调”理念贯穿到复议工作全过程,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并协同李国彪个人调解工作室等多元调解力量,发挥调解员具有30年劳动执法经验优势,截至目前已化解工伤认定、社保补缴类争议28宗,“一站式”解纷品牌效应持续彰显。

  此外,海珠区自2024年1月设立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海珠工作站以来,通过调解会、听证会等方式,办结复议调解案件137宗,调解协议履行率保持100%。联合广铁两级法院开展诉前联调,对复议后可能引发诉讼的案件提前介入,共联调行政诉讼案件112宗,18宗案件当事人撤回起诉。

  在全面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方面,海珠区坚持将行政复议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体检方式,在办案中发现问题,注重总结、分析、反馈类型化问题,并通过定期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题会、案例点评会、问题通报交流会等,力求“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此外,还通过制发提醒函、典型案例等推动行政执法从“事后纠错”向“源头规范”转变。今年以来,共制发10份意见书和提醒函,促成14宗涉企案件调解和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4.8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86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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