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的耐心调解,解决了我们的难题!” 今年4月份,江西某公司因一起工程合同纠纷向寻乌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佛山某公司名下账户中的存款。该院潘春玲法官在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材料后,迅速开展审查程序,经审核发现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第一时间对公司名下一账户进行裁定冻结并送达诉前保全裁定书。 考虑到纠纷双方都是市场经营主体,为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保全完毕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分析冻结账户给企业发展造成的损害。 “‘小案’不小办,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之所盼。我们在处理涉企纠纷时,都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潘法官说道。 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析理,被申请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企业带来的严重影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款项,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该院突出服务导向,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在县内3个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设立“法院+工业园”诉前调解工作室和诉前矛盾纠纷调解点,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实现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警、源头化解,有效减少涉企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有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法官挂点联系企业,在32家企业都明确了具体的负责法官,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沟通,及时了解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该院深入企业走访调研10余次,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状况和需要法院协调解决的困难,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法治化营伤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