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监督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要以优化村级监督力量为着力点,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建强监督队伍。加强工作统筹,出台村级监督队伍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村级监督员配备标准,细化监督职责、工作权限、业务流程,完善以县带镇、以镇抓村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监督的政策指导、业务支持和力量支撑。整合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配备专职监督人员,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实现全覆盖。
拓宽监督手段。制定村级监督责任清单,围绕村级事务运行、村级工程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开展日常监督,聚焦“三重一大”决策、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风险点,加强事前监督。突出群众关切和民生需求,定期梳理群众诉求,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贯通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系统,实现村级事务全流程可追溯、全环节可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放大村级监督队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群众反映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多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精准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业发展、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村级监督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场景,跟进监督民生实事办理成效,切实让群众可感可及。(崔玉琴 莒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