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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 海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2月,八届省委第六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党委进行了提级巡视。因公安厅内部机构改革,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变更为省公安厅内设机构,名称更改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2月,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组织建设的有利契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是党委示范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绝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组建总队党委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和办公室,层层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成立21个整改攻坚小组,将巡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巡视整改突出问题的跟踪督办,实行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常态化调度整改工作进展,集中研究整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巡视整改问题高效落实、按时销号。

  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的事项,多次主持召开总队党委扩大会、专题工作调度会,定期调度和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指导、督促各攻坚小组全力推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高效落地。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政治建警。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读书班,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争取上级支持配齐总队及支队政委,党委政治领导得到加强。二是强化抓党建工作意识。紧密结合交管业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家庭助廉主题活动,强化全警廉政意识。配齐总队党务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与测试,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党委在执法办案中的领导作用。修订完善交管总队党委会议制度,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增加“研究公安交管执法办案方面的重要工作”相关内容。成立总队案件审核委员会,研究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办案突出问题,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质效。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

  2.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一是加强指导帮服。总队党委委员和指导帮服组深入市县,与属地警力协同配合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重大节假日及活动交通安保等工作,提升工作实效。二是修订总队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调研任务和理论成果转化。三是开展调查研究。总队党委班子成员聚焦当前我省交管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在火箭发射交通安保、交管队伍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组织优化、高速公路指挥调度和车管所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丰硕调研成果。

  (二)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安全稳定总体部署有差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强化组织推动。以省道安委名义动员开展全省春季道路交通整治行动,部署全年工作。加强态势分析,向各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提醒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召开事故预防工作调度会议,组织工作组赴各市县暗访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帮助整改提升。组织开展春运“平安守护”“大宣传大整治大培训”等专项行动,保持高强度整治管控力度。组织开展异地用警行动,持续高压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宣传警示。结合“七进”交通安全宣传开展“拒绝酒醉驾”等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1-8月,全省酒驾醉驾肇事占比明显下降,有效压降酒驾醉驾肇事风险。

  2.指导全省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一是强化指导帮服和隐患治理。印发《2025年海南省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联合职能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推进隐患治理。二是开展交通事故风险分析研判,指导各市县开展针对性预防措施,有效治理交通事故风险。三是加强交通安全预防工作指导督促。参与一线执法,跟踪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四是指导琼中县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以事故多发的乌那线等主要农村地区公路和沿途乡镇为重点,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加强事故多发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三)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协同治理。一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业等的交通安全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向市县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提醒函,推动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协同消防救援、教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多项整治行动。三是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2.提升高速公路管控水平。一是创新管控模式。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指导推动万宁市公安局探索试行“空地一体、合成联动”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完成智慧高速管控系统建设,并在各市县推广应用。二是加强监控设施建设。开展高速公路监控盲区调研,推动监控设施补点,开发高速公路异常预警APP,依托情指中心,指挥调度一线警力精准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勤务部署,强化“警路企”协作,提高路面管控能力和警力覆盖面,及时响应智慧高速管控系统预警信息,快出警、快处置。

  (四)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我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协同共治。召开省道安委全体会议,部署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部署5大方面20项具体工作。在万宁召开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暨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提升攻坚行动现场会,以点带面推广高速公路治理“万宁模式”。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推进我省汛期公路灾害天气分级管控工作。三是压实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短板弱项,督促主体单位及时整改。

  (五)关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积极推动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积极参与到新(改扩)建道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并指导属地交管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评价。针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道路建设项目,以省道安办名义进行通报。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的通知》,完善“三同时”工作机制。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省公路管理局、海南交投、公路施工单位以及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对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全线466公里及环岛旅游公路万宁、东方、澄迈、乐东、临高等重点市县段及10处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实地踏勘,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发函督促业主单位整改。部署开展全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类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六)关于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短板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力推动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公安机关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推动各地公安局制定、优化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工作机制,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村派出所业务培训。高质量开展驻点巡防工作,指导协助各市县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2.加强指导各市县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勤务部署。持续指导属地公安局加强统筹,充实农村地区管理执法力量。按照辖区交通安全特点,推动多警种参与交通管理,强化在显性违法多发、交通事故警情高发、交通拥堵频次高等重点路段的显性用警、动态用警,提升农村地区路面执法管控效能。

  (七)关于科技强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提升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海南省智慧高速样板工程(儋白山海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施。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制定印发《2025年全省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联网接入和运维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市县落实监控设备运维经费,保障前端视频监控设备稳定运行。三是强化技术帮服。制定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指南》。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对技术力量薄弱和整改进展慢的单位开展技术帮服,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各市县运维工作能力。

  2.提升交通信号绿波控制智能化水平。一是推动全省交通信号绿波控制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交通信号机联网率提升到74%。二是提升交通信号配时业务能力。组织业务培训,组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库,推动开展交通设施设置、信号绿波带设置等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自建信号灯移交接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市县强化信号机(非公安交管部门建设的)移交前审核把关工作。

  (八)关于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推动落实使用执法记录仪执勤执法。一是开展调研摸底。了解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管理实际情况以及难点堵点。二是强化实战培训。开展执法记录仪规范操作和使用管理专项培训,指导市县交警部门分岗位分执法场景加强实操培训。三是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执法视音频资料摄录、上传、标注和关联情况的抽查检查,定期通报执法记录仪数据统计分析和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跟踪推动落实整改。

  2.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针对交警高频执法行为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细化执法程序指引。印发办理行政案件常见问题及操作指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制作指引等系列工作规范,指导基层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市县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监督审核,重点核查执法主体、程序等合法性。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结果,推动责任倒查,倒逼规范执法。

  3.加强事故处理能力水平。一是开展执法能力评估。印发《海南省交通警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评估办法》,将民警案件办理质量与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评定挂钩,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民警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定期开展交通事故复核案件情况通报,督促各市县针对通报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加强学习,组织民警开展案件评析会,纠正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全省交通事故处理异常数据,督促市县整改,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加强事故处理资格管理。常态开展业务培训和资格授予,强化交通事故处理人才储备建设。

  (九)关于公安交管“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升“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推广应用成效。一是加强指导帮服。调研梳理堵点难点,印发《关于尽快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群,统一部署推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各市县开通“视频快处”应用情况,对经反复督导仍推进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约谈提醒。指导事故总量较大、视频快处应用需求较多的市县,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应用场景,制定本地化工作方案,提升应用效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动重点市县通过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矩阵开展专题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

  (十)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对“一老一小”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安全宣传针对性。一是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及劝导。结合老年人出行方式和出行习惯,深入超市、菜市场、“候鸟”小区等场所,通过面对面主题宣讲、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措施进行宣传提示及劝导。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结合开学季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等节点,开展进校园“暑假前的一堂交通安全课”、“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讲活动,推动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班级微信群等向家长、学生群体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三是通过涉“一老一小”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针对二轮车驾驶人、营运车辆驾驶人等群体开展“戴头盔 平安行”“一城一村”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环岛宣讲、“礼让斑马线”以及“关爱老幼 文明出行”等专题宣传活动,提升驾驶人避让意识,有效减少涉“一老一小”交通事故。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制定总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题会议,及时跟踪督办,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一把手”谈心谈话机制,定期开展日常谈心谈话。三是常态化开展家访,建立民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制度,针对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常态化开展讲党课、警示教育会、廉政谈话、重要节点廉政提示等,进一步提升总队民警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十二)关于巡视移交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够便利的问题。一是开通网上事故复核申请邮箱,进一步拓宽复核申请渠道。二是加强网上事故复核申请政策解读。通过海南交警公众号、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等渠道开展专题解读宣传。三是规范网上事故复核申请工作。明确网上复核申请邮箱、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公布咨询电话,指导市县公安交管部门规范、便捷开展业务。

  2.关于群众在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过程中,开具纸质版的机动车注销凭证不够便利的问题。对“交管12123”APP等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推出电子版机动车注销证明,车主无需再前往车辆管理所领取纸质版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有效减少群众往返和时间成本。主动加强与省商务、财政、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等相关职能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告知电子版机动车注销证明便民利企措施,同时通过短信、“公安交管12123”APP信息推送等方式,对临近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告知,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思想认识。巡视整改问题销号不代表工作的完结,下一步,交管总队党委将保持清醒认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2.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抓紧推进,制定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得到有效解决,圆满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交管业务工作指引、总队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推动交管业务规范化建设。

  4.深化成果运用。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持续推广新车上牌“一件事”、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交通事故复核线上受理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8836739;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厅机关办公楼A1104),邮政编码:571700;电子邮箱:JGDW68836739@126.com。

  

  

                                                中共海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ga.hainan.gov.cn/sgat/zwdt/202511/273845c702774ea38f56b63a53740c0c.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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