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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罚款、拆迁决定?行政复议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6-01-04 来源: 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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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管的罚款不服,不想直接打官司,还有别的办法吗?”“觉得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权益,除了起诉还能怎么维权?”答案就是——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是专门针对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不用走复杂的诉讼程序,就能让上级机关核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用大白话讲明白,行政复议到底是什么、怎么用!

一、先搞懂:行政复议到底是啥?

简单说,就是你觉得某级行政机关(比如市监局、城管局、住建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拆迁决定等)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它的上一级机关(比如市监局的上一级是省药监局,区政府的上一级是市政府)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评理”,由上级机关对这个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最后作出裁决的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核心作用:双重保障不缺位

1. 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或不当,复议机关会作出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的决定,帮你挽回损失。比如你被错误罚款,复议后可能会被撤销罚款决定,退还已缴罚款。

2.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复议审查,能督促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避免“乱作为”“不作为”。比如某区住建局违规审批项目,经复议被撤销,既纠正了错误,也警示了相关机关。

三、这些情况,都能申请行政复议

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你觉得不公都能申请,常见的有: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财物、拘留等);行政许可(不给办营业执照、违规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强制(扣押货物、查封房产等);行政征收(征地补偿不合理等);还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该办的事拖着不办)。

维权提醒: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一般要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记得准备好相关决定书、证据材料。你有没有申请过行政复议的经历?对哪些行政行为有疑问?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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