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晶家重建的房屋,比原址缩进近2米(原址与门前柳树对齐)。
房子完全拆了比只拆掉偏房的补偿少10来万,这可能吗?12月30日,四川雅安飞仙关镇朝阳村村民高晶(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哭诉,她就遇上这事,作为党员带头拆迁房屋后,所得补偿比别人少,而且,政府一改当初承诺,她准备找律师状告政府。
对此,雅安县飞仙关镇副书记陈士果解释称,灾后房屋安置,政府确实动员党员带头,但高晶家房子本来就是重建房,已按相关标准补贴了2.9万元。而一些住户为让路被迫拆除部分房屋做出牺牲,就按面积和房屋性质赔偿,标准不同。
高女士家住四川雅安县飞仙关镇朝阳村,据其介绍,雅安地震发生后,当地政府开启了灾后重建工作。
因为她家的房屋占据进村要道,灾后重建的大型机器无法进村。在村镇干部的动员下,作为党员家庭(高晶1986年入党),她家带头为灾后重建让道,拆除了原本占地近90平方米(总面积18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
在拆除房屋前,高晶也不愿意,“住得好好的房子,说拆就拆。”可为了全村灾后重建顺利进行,“再加上镇政府领导承诺拆除房屋后,按政策落实补偿”,高晶一家在商议后,同意带头拆房让路。
随后,在原址基础上,缩进2米,重建了他们家的新房子。
但在政府落实补偿(补贴)标准时,却让高晶有些不能接受。她家的房子按照重建房(不得不拆)被拆了,只拿到了按户赔偿的2.9万元(每户1至3口人补贴2.6万元;4至5口人补贴2.9万元;6人以上3.2万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晶对门的两户人家,也是为了让道,只拆除了部分偏房(客厅、卧室房屋以外的杂货房等),却以每平米7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拿到了赔偿,最高者有13余万,“同样是让道,我们家完全拆了,而且还带头拆,竟然比他们少了10余万”。
上述说法,澎湃新闻记者也向飞仙关镇一位镇领导和当地村民得到求证。
高晶不能接受这样的补贴标准,多次找当时给他们承诺的飞仙关镇干部协商,但对方均以已发放补贴(赔偿)、房屋性质不同等理由拒绝了高晶的兑现承诺诉求。面对否认做过承诺的政府领导,高晶准备诉诸法律,这些天,她已联系到律师,正在商议相关事宜。
30日,澎湃新闻联系到飞仙关镇副书记陈士果,他首先承认了当年灾后重建确实动员一些党员家庭带头灾后重建工作的政府建议。
他解释,当年政府并未承诺过按政策落实,“当时连政策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有可能说过什么时间长了不记得了”。对于高晶家不满拆迁补偿的问题,他指出,高晶家的房子属于重建房,一律根据政策按户补贴(如上),而一些原本不该拆除的房屋,因为让道被迫拆除,“做出了牺牲”,所以根据维修加固房的标准,按具体面积和房屋属性作出了每平米700至1000不等的赔偿标准,“是标准不同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