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
您好,我们是荆门市东宝区屈家岭个体生猪养殖户袁定云、胡爱明。因为我们的养猪场按当地政府要求关闭后,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申诉。
我叫胡爱明,我在2005年的时候从别人手里购买了一个养猪场,一直经营到2017年。2017年3月份的时候,当地政府下达通知,说我的养猪场处于禁养区,要求关闭。我家决定全力配合政府要求,并在大队书记、队长、畜牧局、征收办、办事处领导以及评估公司的共同见证下对各种生猪、配套设备等进行了清点、登记,由我本人签字后确认。政府当时要求在一个星期内处理掉全部生猪,否则环保部门将进行罚款。我只得遵照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低价处理。但是不公平的是,一个月后与我们差不多同时关闭的养猪场都得到了补偿,而我至今只得到了42000元配套设施补偿。
我叫袁定云,我的养猪场是2005年,以招商养猪的形式,从政府购买了本村大队部从事养猪,当时还要求我当年要出栏250头,以后每年要递增出栏数。到了2016年12月份时,政府突然来人说我的养猪场被划为禁养区,要求立即关闭。我只得在大队书记、队长、畜牧局、征收办、办事处领导以及评估公司的共同见证下对各种生猪、配套设备等进行了清点、登记。但是非常不公平的是,与我们差不多同时关闭的养猪场一个月后都得到了补偿,而我至今没有得到一分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两人的基本情况,请求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为民解忧,尽早支付我们的补偿费。
此致
敬礼
胡爱明
袁定云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