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条件路口实施交通信号多相位控制方面的建议
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通行需求,我市中心城区2000余个路口中流量较大的路口已实行了多相位控制措施,设置了左转、直行交通信号灯,并在部分具备道路空间、电力保障等条件的路口实施了右转控制,保证了不同方向通行的交通流能够分时段通行,减少了冲突点,规范了交通秩序,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但是,有些流量较大路口由于道路空间不足、机动车通行压力较大或者电力管线缺乏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安装右转交通信号灯,因此无法实施左转、右转全部控制。下一步,我局将逐步重新筛查,根据交通需求,对有条件的路口全部实施左转、直行、右转控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关于合理设置行人交通信号灯灯时方面的建议
我局目前正着手组建交通信号配时服务中心,已经完成社会化服务团队招标工作,将重新制定我市整体交通信号控制战略,完善交通信号控制服务水平。目前,已经着手对所有中心城区路口开展调研工作,重点关注区域协调、行人过街的时长设置问题,有效解决行人过街与机动车通行二者之间的平衡失调情况,满足行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
三、关于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带方面的建议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开可以充分保障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路权,保护其通行的环境,同时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秉持着强弱分离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机非隔离护栏,在不具备设置护栏的道路设置机非隔离护栏实线。特别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设施设置工作中,充分考虑机非、人车、中心隔离护栏的应用。
四、关于加大对“车让人”宣传力度方面的建议
2019年,我局不断发挥部门职能,突出“滴灌式”宣传,紧盯重点群体、重点路段、重点违法,积极加强与各中央驻津媒体、市级声屏报网媒体合作。2019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网、人民公安报等央级媒体及天津广播电视台各频道、各市级平面媒体、“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共推出涉及“车让人”文明行动相关工作新闻报道118篇、专题访谈9期、制播公益广告及安全提示0.5万条。2020年,我局还将继续通过制作视频短片、公益广告、新闻消息等形式,在电台、电视台、报纸、新媒体平台进行持续宣传,深入路面进行现场采访,详细讲解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