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9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组织推进
巡视整改工作中,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原则,从思想上找差距、从行动上找不足、从制度上找漏洞,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公安厅党委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后,2020年9月3日下午,立即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成立最高规格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同志任组长,专题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厅党委一班人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盘认领,诚恳接受,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永远在路上的决心,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整改工作。巡视整改期间,省公安厅党委通过召开厅党委会、厅党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深刻对照检查,充分厘清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进一步把厅党委一班人和厅机关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第三巡视组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厅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每位党委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逐人逐项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组织研究和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落实工作;厅巡视整改办统筹推进抓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汇总更新每项巡视反馈问题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厅机关各牵头警种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认领问题和整改责任,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狠抓执行,确保每项整改工作都有序时进度、都有明确结论。
(三)强化跟踪督导。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周报告、月调度、销号单”制度,结合“动员部署、重点推进、攻坚总结”三个阶段任务,围绕整改认识是否到位、整改态度是否坚决、整改责任是否清晰、整改措施是否扎实、整改成效是否明显,持续跟踪督导各牵头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度进展,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专题解决,对已经整改完成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动态管理、有序推进。
(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一方面,制定完善省公安厅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深入开展和整改成果的固化提升;另一方面,抓好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统筹,聚焦安保维稳、疫情防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找出了问题、补齐了短板、完善了机制,实现了以巡视整改促进业务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确保了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充分,践行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尚有差距
1.学懂弄通做实不够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部门,细化了29项落实措施,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加强跟踪督导、促进工作落实。
(2)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跟进不及时”的问题。制定了宣讲方案,在省市两级进行学习宣讲;在各类常态化培训中开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训词精神解读”专题课程;制定了政治轮训工作规划,举办了4期省级政治轮训班。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不够”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对照训词找差距”大讨论活动,部署全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四个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剖析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各市局均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
2.政治建警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政治引领不够”的问题。强化了顶层设计,制定了公安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对政治建警等队伍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统筹推动。突出了政治标准,将政治表现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原则之一;增加了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比例;提升了政治课程在各类专业培训中的比重。
(2)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厅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细则,列明了请示清单、报告清单、报备清单,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特别是规范了紧急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同时,各市公安局党委也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和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了队伍思想状况评估规定。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政治工作巡检和市际交叉互检制度等规定,成立了全省公安机关政治工作巡检与市际交叉互检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实地巡检和市际交叉互检。
(4)关于“政治委员作用弱化”的问题。根据队伍实际和机关职数空缺情况,先后3次为相关警种配备了政委;明确要求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政委要针对本单位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述职,推动政委主管政治工作的职责落到实处。
3.履行职能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1)关于“有的便企利民措施实效性不够”的问题。对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不畅问题,通过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乱象整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等措施,新增停车泊位5.04万个、道路隔离设施127公里、交通标志2318处、交通标线807.7公里,最大限度缓解“出行难”、“停车难”问题。对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组成14个督导组开展了督导检查、对办理涉企案件中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和 “就近办”事项开展了专项普查、组织召开了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议,协调推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全部落实了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均能提供电子支付,符合“就近办”的事项均已实现“就近办”。
(2)关于“打击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尚有薄弱环节”的问题。持续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侦破民生案件方面,深入推进传统侵财类线案侦办,盯紧民生小案,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涉企积案清理,2020年1月至今,破获民生类刑事案件2.8万余起。在打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方面,组织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通过预警拦截、止付冻结,对涉诈网站域名、涉诈手机号码予以封停。在应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持续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构建了风险预警系统,会同检、法及地方金融管理局完善了工作机制。在禁毒工作方面,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强化缉毒打击、强化堵源截流、强化精准管控、强化基础建设、强化阵地控制、强化宣传教育,全省新发现吸毒人员同比前三年均值下降比例达21.07%。
(3)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行业清源’‘行业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召开了全省刑侦重点工作推进会,按照一案一整治的标准,推动“行业清源”“行业整治”向纵深发展,参与制定了省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办案时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加强了向相关部门监管和行政执法提示函的发放工作,函案比值达到396%。
4.推进改革强警还有弱项问题。
(1)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够”的问题。印发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指挥调度机制、优化了勤务运行模式、规范了执法办案流程。全省所有县区局均完成了打造本地标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强化了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关于“基层警力配置不足”的问题。对全省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警力下沉。截至目前,各县级公安(分)局所辖公安派出所民警占总警力的比例均已达到省委要求。
(3)关于“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差距较大”的问题。积极推动公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应用,采取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治标治本的方式,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对总体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对系统进行梳理归纳,对符合条件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和资源整合,现已完成了34个系统平台的融合共享。同时,加速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按照公安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基于公安大数据架构调整,将相关项目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责任落实有欠缺”的问题。对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预案逐个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责任不清晰、四个机制不健全的,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建立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预案落实报告机制,对风险开展分析研判,提出综合性应对措施,并纳入工作实绩考核。
(2)关于“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机制,增加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群众路线、全程风险化解、程序价值优先等4项原则和不适用条款,明确了第三方评估的有关意见,细化了评估程序和三级风险标准。
(3)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不力”的问题。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规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公安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厅机关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季度报告工作机制,纳入工作实绩考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管党治警责任压得不够实
1.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1)关于“尚未形成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的问题。建立了沟通会商机制,明确了履行职能监督、专门监督和专责监督等机构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廉政风险等工作,听取监督检查建议,研究工作措施。建立了监督执纪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受理举报、线索处置、处理处分等情况。
(2)关于“巡察工作没有切实开展起来”的问题。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巡察干部人才库。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规范了廉政谈话、月分析、季汇报等各项制度,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了通报批评,结果纳入了工作实绩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从严问责。
(4)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了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和“三转”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会商机制,进一步提高处置意见的精准度;加强初核和案件查办的组织领导,明确案件主办人,实施分级负责,严格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的措施;出台《案件查办十项机制》,加强了监督执纪工作。
(5)关于“机关纪委工作尚未进入正轨”的问题。配齐了专职纪检干部,明确了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案件办理规则,按职责权限承担机关执纪工作。
(6)关于“辽河、机场公安局纪检力量薄弱,无专职纪检干部,纪委书记均在分管大量业务工作”的问题。为辽河、机场公安局分别配备了纪委书记,调整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2.全面从严治警尚有差距问题。
(1)关于“全省公安战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回头看”、“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查整顿工作。
(2)关于“警种部门存在重业务轻管党治警倾向”的问题。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调研工作的有关规定,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调研的顶层设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落实措施、年度工作会议情况、“两单”制度落实、纪律作风检查、重大事项报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进行了重点抽查。
3.形式主义问题犹存问题。
(1)关于“发文数量不减反增”的问题。制定了收文发文办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就进一步精简文件和规范办文提出明确要求;集中学习了省委关于文件前置审核的工作细则;审核了各警种部门2021年度发文计划,有效管控制发文件数量。
(2)关于“综合绩效考核还存在内容庞杂、标准主观等问题”的问题。对绩效考核中涉及基层的任务指标、投入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修订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绩效评价方案,并明确各警种部门单独下发的各类考核“细则”“办法”废止。
(3)关于“督查检查缺乏统筹管理”的问题。下发了专门通知,规范督导检查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机制,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完善了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
4.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缺位”的问题。配齐了省本级中心人员,对省本级和各市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情况报告和问题整改情况予以了公示,部署各市级中心配齐专兼职人员,通过招标对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2)关于“下拨资金以拨代支并且未追踪问效”的问题。重新修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资金使用督导检查和追踪问效等内容;下发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梳理分析了三年来上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派员到各市进行了实地抽查核实,并根据自查和抽查结果,对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开展自查复查的工作进行了通报。
(3)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制定了机关房产管理办法,就房屋产权、房产维修、住房补贴、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标准进行了规范;按照程序和要求已将有关项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4)关于“警用耗材管理粗放”的问题。下发了专用材料管理使用办法,就办案业务材料的购置、出入库、保管存放和盘点清查等环节、程序进行了规范。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制定了厅党委会议规则、厅党委书记专题会议规则、厅长办公会议规则和厅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严格遵照落实。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厅党委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从会前制定会议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厅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通报情况、厅党委班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总结,会后通报和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抓好整改落实、做好立卷归档等方面予以明确。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及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3)关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建立了提醒制度,由党委委员所在支部提前报告组织生活会召开主题、时间,党委委员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落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将政治素质评价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按照政治表现规定的评价要点,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中加强对干部政治表现情况的考核评价。
(2)关于“考察谈话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对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规范。在已经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履行工作程序。
(3)关于“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按照职级晋升政策文件规定,对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人员,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党委决定任职当天不计入公示期,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公示期。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有欠缺”的问题。制作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模版,对干部考察纪实单的填写、讨论干部任免决定的党委会记录、干部考察材料撰写要素等相对复杂的步骤予以了规范,并组织开展了集中培训。
(5)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制定了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将交流对象由我省规定的综合管理类扩大到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类,覆盖全部领导职位,对干部交流的对象、重点、条件、情形等情况作出了刚性约束。8月份以来,严格落实干部交流政策,组织开展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3.党建责任未压实问题。
(1)关于“存在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的问题。厅党委召开会议听取了厅党委成员关于分管领域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汇报;各单位总结了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
(2)关于“机关党委履行职责不全面”的问题。制定了厅机关党委会例会制度,明确了委员工作职责;召开了厅机关“两委会”,专题研究了思想和作风建设。
(3)关于“对辽河公安局和机场公安局党建工作监督指导缺失”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将辽河公安局和机场公安局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到厅党委领导;组成调研组,分别赴两地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听取两地公安局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汇报。
(4)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尽合理”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利于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将4个党支部调整为党总支,1个党总支由5个党支部调整为13个党支部;并就组建临时党支部具体事宜予以规范。
(5)关于“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走过场”的问题。制定了厅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就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依据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4.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组织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此外,结合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对党员数量少,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党小组进行优化,配齐配强了党小组组长。
(2)关于“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围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两学一做”,“营商环境怎么建、党员干部怎么办”,“消除薄王恶劣影响”,“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6个专题,责成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立即进行整改。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搞好人主义”的问题。制定了厅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部署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党员作出评价,提出评定意见。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并就发展党员材料归档的流程和环节予以规范,对新党员档案重新逐一进行了核查。
(5)关于“党费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制定了厅机关党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从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下拨党费、党费管理、审批程序、党费使用要求等方面,对党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党费支出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四)对审计、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1)关于“有的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省审计厅审计反馈的涉案财物管理等问题,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现存涉案财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关于“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抓得不实”的问题。制定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规定,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问题整改和线索移送机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挂牌督办。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
关于“对一些整改措施未进一步细化,还停留在一般要求上,难以落地”的问题。通过开展基础调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斗争意志、斗争精神;组织开展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交叉互检、落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机制、动态监控民爆物品用量流向及运输轨迹等措施,降低了涉爆安全隐患;依托“护航-食药打假”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加大对大要案件跟进力度,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全力推进“六清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进一步成效。
三、坚持久久为功,强化成果转化
下一步,省公安厅党委将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大力加强公安厅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全面提升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重要工作进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事、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辽宁公安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教育,筑牢忠诚警魂。及时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训词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党章作为指导党内工作、党内生活、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尊崇党章作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营造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牢记身份、增进认同、不辱使命、努力工作,全面提升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全警始终保持忠诚本色、筑牢忠诚警魂。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建工作。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大力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公安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是进一步夯实政治保障,推进正风肃纪。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用好的作风兑现服务承诺,不断巩固纪律作风建设成果。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面提升党内廉政建设水平。
五是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提升履职水平。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党组织把常态化推进巡视整改,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两项中心警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施辽宁公安“创新发展战略”,以扎扎实实的业务工作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人民满意的实绩实效展示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以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显著增强、党员民警素质明显提升为根基,更好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6992817;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省公安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ngadj@126.com。
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