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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重拳出击多管齐下深入开展“断卡”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自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以来,辽宁高度重视,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坚决组织开展好,务必采取果断措施,严打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联席办总体部署,辽宁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制定机制文件,健全法律保障,紧盯开办、监管、惩戒三个关键环节,采取“落查线索挖着打,拉网清查主动打,用好法律重拳打”等举措,彻底铲除涉案“两卡”犯罪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辽宁各级公安机关共计办结“两卡”线索6300余条,抓获涉“两卡”人员4800余人,联合人民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惩戒“两卡”人员2100余人,打掉开贩卡团伙200余个,缴获银行卡1万张,手机卡5.7万余张,“断卡”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得到国务院联席办通报表扬。

  一、坚持以打开路,严打“两卡”犯罪。省联席办坚持“严厉打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多破案、多抓人,断链条、端窝点。落实快查机制。在接到公安部推送的开卡地在辽宁的线索后,省联席办“断卡”行动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全面分析研判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严格落实“涉案线索快速落查机制”,及时研判线索落地所在县区,将涉案线索及时准确推送至窝点地公安机关,由窝点地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开展落地侦查,72小时内上报侦查进展,7天内反馈涉案线索侦查结果,确保对“两卡”线索快速反应、高效打击。优化信息来源,深挖关联犯罪。省公安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明显异常的线索,广泛获取涉案“两卡”开贩违法犯罪线索,由省联席办进行全面核查。各地市公安机关对省联席办推送的“两卡”线索,逐一见面核实开卡人,由下至上深挖扩线,全面追踪溯源上家,顺线追踪抓捕,直至全链条打击整治。

  二、加强重点整治,深化源头治理。省联席办立足源头治理,全力切断涉案“两卡”开办通道。对重点地区和涉案“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整治涉案“两卡”重点地区。省联席办制定并启动了红黄牌挂牌督办和通报制度,累计3次通报将黄牌警告,由市联席办召集人约谈区县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省联席办;累计7次由省政法委对相关区县挂牌整治。通过挂牌督办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压实“两卡”犯罪活动猖獗地和开卡人员较多的户籍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严管落实行业管控。省联席办组织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严厉整治涉案“两卡”较多的银行网点和运营商营业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对涉案银行卡开展倒查,对违反人民银行261号、85号文相关规定,未尽到审核义务,营业网点,坚决予以处罚,限期整改;省通信管理局部署三大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对涉案手机卡开展倒查,对违规发放电话卡的公司或营业网点坚决予以处罚,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虚拟运营商,依法从重处罚,对违规问题突出的代理商督促电信企业严格处罚问责,并向社会曝光。

  三、实施最严惩戒,震慑犯罪团伙。省联席办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滚动播放,形成强大震慑。出台惩戒电话卡机制。省公安厅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结合辽宁实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惩戒非法买卖手机卡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惩戒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的通知》,明确了对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实施停止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每家电信企业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不得再次办理新入网电话卡的惩戒措施。严格惩戒开办金融账户失信人员。对各地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省联席办汇总后经报请国务院联席办同意,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原文链接:http://gat.ln.gov.cn/szyw/gaxx/202103/t20210311_4097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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