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认真审议。
厉莉说,正在审议的23件法律案中,给她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今年1月提请审议的医师法草案。
“草案新增一章‘保障措施’,回应了‘医闹’‘暴力伤医’等社会热点问题,从法律层面为医师提供了保护。”厉莉认为,草案中设立中国医师节等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务工作者的关心爱护,将有利于健康中国的建设推进。
全国人大代表厉莉为公正发言 为人民发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厉莉本职工作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基层法官,对于自己这两种身份,她有着清晰的认识。作为法官主要工作就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通过对案件的裁判,引领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人大代表则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然后将人民群众的心声传递和表达出来。
她说:“人大代表是我们国家、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把相关的一些文件和精神,党中央的一些重大的决策部署向人民群众去宣传和普及,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推进重症孤儿短期集中医疗救助养护
针对重症孤儿集中短期医疗救助养护中心的运营问题,厉莉代表建议,要多实践创新,既可以公建民营,即由政府建设或者提供场所,招募有服务经验的社会组织进驻运营,提供服务,也可以与已经成熟运营“重症孤儿救助服务”的社会组织合作,并在场地提供、资质认定、水电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持。
厉莉代表: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厉莉一直以来都关注的一项议题。在她看来,矛盾纠纷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多趋势,同时司法资源具有有限性,任何政府都必然不能无限制供给,而纠纷高效便捷解决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解决三者内在冲突的唯一途径就是拓展纠纷解决途径,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将纠纷止于未诉,解于萌芽。”厉莉说。
为了更加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今年全国两会,厉莉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建议案,对诉源治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
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某法院审理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令厉莉印象深刻。
“这起案件在民法典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进行了宣判,其最大亮点在于,适用民法典认定了解除合同的时间。”厉莉介绍,在该案中,由于合同守约方没有在诉讼前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法院适用了刚刚施行生效的民法典,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时间为起诉书副本送达完成之日,“典型意义在于,为过去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解除合同时间的难题提供了借鉴。”
厉莉介绍,原合同法规定,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起诉前未发出解除通知而主张要求解除合同的,在解除时间的认定上,出现过适用起诉日、送达日、判决生效日等多种情形,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民法典则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代表畅谈履职感受对三份工作报告赞誉满满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深切感受到,2020年‘两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司法自觉,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为“两高”报告点赞。
报告说,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
“这项机制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让纠纷便捷、高效地解决,让人民群众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让市场主体能够安心去经营。”厉莉说,客观来讲,通过这项机制的建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使相当一部分小矛盾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