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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播放林俊杰作品 法院:虾米音乐侵权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游走在各大音乐平台,广泛收听自家爱豆演唱的歌曲,大概是粉丝可以自诩“真爱粉”的基本前提,毕竟要努力克服不同音乐平台上,可能弹出“该歌曲未获得授权”提醒的现实。

  “虾米音乐”因未经授权播放林俊杰的歌曲《完美新世界》(下称:涉案歌曲),被权利人要求其开发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二审审结了此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阿里文化公司未经原告北京海蝶公司允许,在其经营管理的虾米音乐网上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对涉案歌曲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享有涉案歌曲的合法授权。涉案歌曲所属专辑权利人将其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包括中国大陆现行或将来法律认可之权利)授予原告,原告有权以自身名义或授权第三方独立采取打击侵权的维权措施。并且,亦有在先生效判决已经查明原告享有涉案歌曲的合法授权。

  被告实施了涉案侵权行为。“虾米音乐”平台播放的涉案歌曲的演唱者、歌词、旋律、节奏等均与涉案歌曲内容一致。原告未经被告允许,在其经营管理的“虾米音乐”平台上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对涉案歌曲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认为“虾米音乐”平台上播放的是MV,而原告享有权利的涉案歌曲属于录音制品,两者之间无法认定侵权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00元。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66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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