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将庭审搬到了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这是该院自《民法典》实施后首次组成巡回法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面对面”进行现场调解,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2020年疫情期间,原告林某某受雇于被告村委会,从事道路卡口执勤任务。某日,林某某骑车赶往执勤地点时,不慎摔倒受伤,随后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林某某向村委会主张赔偿其医疗费用1993.64元及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5000余元。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翻阅卷宗、研读案情,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其实并不激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终于有了和解的意向。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将庭审搬到村委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现场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面对面进行普法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走出法院大门,不限场地、不拘形式,巡回法庭以上门办案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法官用通俗的语言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明明白白。
新的一年,宝坻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服务乡村振兴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