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件涉疫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有效减少了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也及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让文娱产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电影行业首当其冲。重庆越界影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界影院)承租重庆大都会东方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都会公司)4207平方米商铺经营影院,因受疫情影响,越界影院今年长期未能正常营业导致经营困难,难以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租金。大都会公司遂向市五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越界影业支付欠付租金3000余万元。
案件移送民一庭后,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发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双方权利义务也较为清楚,同时,双方当事人均是知名企业,案涉标的金额大,鉴于疫情已给越界影业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本案进入诉讼并不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双方存在和解基础。随后,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庭前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各方对案件的真实想法,归纳双方的分歧和争议焦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先后4次组织两家公司的代理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通过给双方摆事实、讲法律,耐心向当事人释明诉讼的风险,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