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终于拿到这笔钱了,要不是你一直操心我这个案件,还真不知道要再等到什么时候啊,真是太感谢你了孙法官!”11月11日,拿到执行款的李某带着锦旗来到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满怀深情地对执行法官孙晓峰表达了谢意。
2012年,王某驾驶厢式货车与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该县有关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但判决下发后,王某迟迟不肯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王某不但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因王某下落不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因此暂时进入终结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却始终未放弃对该案件的追踪调查。
事情悬而未决,执行法官也一直关注此事。近期,获知被执行人王某现身家中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消息,执行法官立即通知李某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王某家中与其沟通,但王某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面对王某准备一“赖”到底的样子,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要拘留自己,王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当场联系家人亲戚凑钱将一直拖欠的执行款如数偿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法官普法: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因此,“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老赖”的放纵,在“老赖”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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