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的账户被冻结,职工开不上工资,还面临和外国的订单完不成,引发国际贸易纠纷。”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跨区域涉企财产保全案件中,因“案”制宜,及时、灵活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在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被执行企业职工就业和企业稳定发展,赢得了当事双方点赞。
据了解,某银行鞍山支行因与辽宁某化纺公司产生标的额为六千余万元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鞍山中院申请财产保全,执行人员通过线上查控,依法冻结了辽宁某化纺公司的账户。该公司系一外地企业,账户被冻结后,因不能支付职工工资和进口原材料货款,对外签订的生产加工合同不但无法履行,可能还要承担巨额违约赔偿,甚至引发国际贸易纠纷。公司千余名职工的利益也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面临失业风险。
鞍山中院执行局立即核实研判情况,制定解决方案,组织双方直接见面商谈。在办案人员主导协调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人某银行鞍山支行同意以被申请人辽宁某化纺公司提供相应价值的未设定抵押的不动产予以查封为满足条件,解除其账户的冻结。据此,办案人员依法查封了该公司暂时闲置的近2万平方米土地,同时立即解除了该公司账户的冻结。申请人对此保全方式表示非常满意,被申请人称赞鞍山中院设身处地为企业及时排忧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