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两级法院
2020年亮点工作盘点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强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甘当“逆行者”,深入社区执勤,进行疫情宣传引导,发放《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犯罪行为》宣传单,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
进一步发挥智慧法院作用,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等方式开展疫情期间审判工作。
加快审执结各类涉疫案件,积极帮助广而洁消毒剂有限公司等涉疫防控类企业恢复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暖企”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六清”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及要求,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克服疫情影响,严格依法办案,展开了扫黑除恶大决战,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9件240人,结案率为100%,提前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成果显著。同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目前,执行到位金额8099.26万元,其中罚金刑1646.5万元,没收财产6452.76万元,执行到位率为87.15%,结案率为80.43%,落实了“黑财清底”。
积极助推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实施辽源法院《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与市政府联合下发《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破产重整,救治利源精制等有价值的濒危企业。
夺取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全面胜利。增强脱贫攻坚工作法治实效,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的各类犯罪。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逐一排查833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法涉诉案件,对2009年以来的600余件案件进行密切跟踪,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省法院、市委及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忠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责
维护巩固社会安定和谐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截止目前,审结刑事案件1211件,判处罪犯2161人。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刑事案件30件47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04件46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8人。惩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件54人,其中市中院审理的吉林省龙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资金高达3.42亿,损失人数超800人。同时,有效落实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妥善调处民事案件。截止目前,审结民商事案件7110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理婚姻、继承案件789件。审理各类债权债务、劳动争议、交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2792件,妥善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三农”案件170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涉军维权工作,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截止目前,审结行政案件223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3.38%,向同级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2.69%,较2019年提升0.23个百分点。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审结吉林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进一步践行了“两山”理念。
切实强化执行威慑。截止目前,审执结执行案件4630件,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拒执罪、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长效联动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执行工作效果。深入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全年执结民生案件2002件,执结到位金额52249.28万元。深入开展“骗贷逃债”专项整治行动,办结涉金融执行案件36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23亿元。
积极延伸司法为民职能
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构建多元解纷共治体系。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效能,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社会治理考评体系。加强府院联动,在两级法院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健全“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的联动解纷机制,法官进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打造社会治理前沿阵地。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将人民法庭置身群众当中,推进杨木林人民法庭、泉太人民法庭、安石人民法庭新建工作,9个人民法庭全部独立办公。加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建立健全18个巡回审判点,实现了全地区司法服务全覆盖,法院工作无盲点。
结束语
2021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秩序,坚持惩治犯罪、服务平安建设,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经济转型,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司法保障,坚持政治统领、加强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全市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