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省高院重点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平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017件,审结29492件,结案率98.25%,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综合排名居全省地区法院第一位。其中,四平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705件,审结4587件,结案率97.49%,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位。
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全力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全市法院1069名干警不畏风险,下沉社区和卡点,参与疫情防控19139人次,捐款3.5万余元。
四平中院13名党员干警组建司法服务复工复产突击队,参与排查和抗疫宣传,为全面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从严打击涉疫犯罪。从重从快惩处抗拒疫情防控、防疫物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9件,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充分运用网上立案、视频庭审、线上执行等互联网司法方式,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1576件,电子送达37337件,审诉辩15215件,网上缴费2139件,跨域立案161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因疫情而受影响。
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推进平安四平建设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标准和力度不降,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7件,其中,涉黑35件,涉恶22件,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保障。
聚焦“黑财清底”,判处财产刑8343余万元,重点开展王福山等案件执行工作,执行到位标的4.92亿元,执行到位率98%,位居全省地区法院第一位,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369件,结案率93.82%。依法严惩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宗教极端等犯罪,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妥善审理扰乱公共秩序案件338件,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6件32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法院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主动“走出去”,与综治中心全部对接,定期到巡回审判点、“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点开展诉调服务,并加大民法典宣讲力度;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四平市铁西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同时,畅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开展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0件,化解率100%,市中院被市政府授予“四平市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市中院立案二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坚持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召开第四届法企共建座谈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政策支持。
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审结涉企案件4442件,结案率89.32%,执行到位标的1.52亿元。组织开展“千名干部助千企”和“千名政法干警服务千家民营企业”活动,帮助51家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
11月3日,吉林日报整版报道了全市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被多家权威媒体转载。
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建立“1+7”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4起,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免刑责、轻处理企业经营者19人。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807件,将疫情对经济发展影响降到最低。市中院参与推动旭晨胶带厂、四开电器厂等“出清企业”有序破产,并指导成立了四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破产管理人实现行业自治,提升破产审判效率,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服务金融稳定,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并依法审理金融借贷类案件1069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聚焦贯彻“两山”理念,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38件,促进生态四平建设。
四平中院审理的全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切实保障民生司法权益。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530件,参与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并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促进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质化解,全力保障“六稳”“六保”。
积极推动“无籍房”整治工作,协调省高院、长春中院解除对盛世华城等房地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查封,近3000户居民顺利办理了产权证照,省内多家权威媒体进行了报道,市委市政府和省高院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健全完善诉讼便民机制。深入推进“厅网巡线”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导诉、立案、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群众好评率达99.88%,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8.03%,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地区法院第三位;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92%,位居全省地区法院第一位;诉讼、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同比分别缩短11.1天、65.3天,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打通诉讼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外迁8个内设法庭,新设6个人民法庭,并在偏远乡镇、村屯成立39个巡回审判点。
及时执行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作用,推行“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团队化办案模式,执行质效大幅跃升。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地区法院首位,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网报道。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开展“两个坚持”“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政治轮训18期2800余人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和“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守护法院廉洁底色。
着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两名法官被评为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一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个集体和个人的案例、论文被省级以上刊物选用。
加强文化建设,刊发《四平法苑》,开展全市“最美人民法官”评选活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
谭贵林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张宇桐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孙海鑫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市中院审监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特赦工作先进集体。
努力打造管理优面貌新的法院队伍。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认真做好市纪委监委关于王作范案件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案件监管、合议制落实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治和制度建设。
全市法院完善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制度257项,还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问题51个,干警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接受政治监督。市中院党组配合完成省委巡视工作,认真完成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配合完成对4个基层法院常规巡察。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46人次。接受民主监督。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4条,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0人次。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1次,办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13件,采纳再审检察建议7条。支持监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配合监察机关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办理市纪委监委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278件,查处违法违纪干警6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在新起点上加快四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一年。
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
进一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四平建设。
进一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锻造全方位过硬的法院队伍。